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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高树勇
·2007-03-14 11:21:09·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高树勇同志现任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高级检察官、法律硕士、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员、河北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理事、燕山大学客座副教授。

高树勇同志事迹简介

  高树勇同志现任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高级检察官、法律硕士,曾任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多年来,他坚持“在加大办案力度上出真招,在强化案件质量上使真劲,在提高队伍素质上用真功,在规范执法行为上动真格,在服务工作大局上用真心”的工作思路,团结带领所在单位全体干警勇攀高峰,不断创造新佳绩。在其领导下,秦皇岛市开发区检察院一跃成为省、市检察系统的先进院,荣获多项省、市级荣誉称号,并荣立集体二等功。任市院副检察长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工作成效显著,跃居全省前列。

  高树勇同志任开发区院检察长后,出色完成了市委“12.28”专案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工作。任市院副检察长以来,他从维护稳定和服务大局的高度出发,指挥侦破了3540厂群访事件背后腐败窝案等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大要案。中央稳定领导小组工作简报以《由乱到治的启示》为题专门报道了3540案的平息情况。2006年,组织查办了市煤炭检验中心经济犯罪窝案,涉案金额三千余万元,系秦市有史以来职务犯罪数额最大的案件,也是全省科级干部犯罪数额最大的案件。在任开发区检察长期间,他主持创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其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他主持推出了多项服务企业措施,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展了服务“第一要务”专项活动,创建“外商、民营企业维权岗”,在农村、社区建立“检察官服务站”,深受企业和群众欢迎。他身先士卒,勤廉兢勉,树立了检察干部的良好形象。该同志荣立个人一等功、三等功各一次,所领导的部门荣立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该同志有较深的理论功底,数篇论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


高树勇同志的事迹材料

  高树勇,男,1966年6月生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曾任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河北省青联委员、秦皇岛市青联常委。现任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员、河北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理事、燕山大学客座副教授。

  高树勇同志1996年4月至2000年12月担任海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分管起诉等工作,所诉逾千件案件无一错案,严厉打击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为保证城市中心区的稳定作出了贡献。2000年12月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区检察院检察长后,他以超前的工作思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勇创新高的拼搏精神,带领全院干警从一点一滴抓起,一年一个新台阶,三年迈出三大步,实现了检察工作由偏重办案向办案与服务并行、由偏重惩治向惩治与保护并重、由偏重打击向打击与防范并举转变,为改革开放前沿的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发区检察院也由一个后进院发展成为省、市检察系统的先进院:2001年度被河北省检察院命名为“五好”检察院、“专项预防先进单位”,被开发区工管委评为先进单位,被秦皇岛市委命名为“12.28”专案先进集体;2002年度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共青团秦皇岛市委和市检察院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3年度被河北省检察院评为“两房”建设先进集体,被共青团河北省委和省检察院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市院评为“先进检察院”。而他本人也多次受到省、市、区各级的记功和奖励。2004年12月担任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以来,他提出了“在加大办案力度上出真招,在强化案件质量上使真劲,在提高队伍素质上用真功,在规范执法行为上动真格,在服务工作大局上用真心”的工作思路,成功指挥侦破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案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廉政环境,受到了市委、省院表彰,赢得群众赞誉。该同志有较深的理论功底,数篇学术论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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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络编辑:王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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