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派记者李国静)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称,今年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企业职工工资的水平,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就如何给职工涨工资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部分参加全国“两会”的河北人大代表。
“工资协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职工权益。我认为,给职工涨工资应该‘小步快跑’。”在谈到河北省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时,全国人大代表、神威药业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李振江如是说道。
所谓“小步快跑”,就是相应提高涨工资的次数,但每次的调整幅度不一定很大,目的是不断刺激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他还表示,职工工资应该和个人技能水平及日常表现挂钩,而不应固定为一个具体的数字。他说:“职工个人技能水平高,可以一年给他涨两三次工资,涨幅甚至可以翻倍;相反,如果职工个人表现一般,还有给他涨工资的必要吗?”
人大代表、河北中烟工业公司经理、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段铁力认为,扩大第一次分配的比重,是增加职工收入的根本途径,职工工资应与企业效益挂钩。人大代表、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如军也持有类似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