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超市投诉趋势缓慢走低
·2008-03-13 23:59:40·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篇首语:要说百姓日常生活,那肯定离不开柴米油盐和家用电器,可要买这些物件儿,自然少不了去商场、超市。

一个现实摆在眼前,“买的不如卖的精”的时代还不可能过去,消费者和商家既然是矛盾体,自然会有矛盾,商家的种种“小精明”一直在“伤”消费者的心。

■旧案回访

侵权方式愈加隐蔽

■旧案时间:1998~2008年

■被访对象:曹润亭

“前些年,商家侵权方式主要是食品和生活用品的质量侵权,现在随着商业发展,侵权模式更多,也更加隐蔽。”石家庄商业联合会秘书长曹润亭说,前些年接触到的商家侵权主要发生在集贸市场和一些小作坊,大型国营商场无论商品质量和价格都是比较可信的。集贸市场和小作坊的侵权方式主要体现在商品质量上,一些不良商家为了降低成本不惜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坑骗消费者。

最近几年,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情仍然存在,而且范围更广了。如今,不仅集贸市场出现侵权事件,一些大型商场也出现侵权事件,但这些侵权方式不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侵权,侵权方式也变得隐蔽了。这是一种现代化的隐性侵权,对消费者人身安全危害不大,却能给商家创造最多利润。比如打折返券、虚假打折等,这些都是比较高明的现代侵权方式,表面上看消费者是得利益了,其实,最大受益者仍是商家。

2008年,侵权方式又发生了转变,打折返券等一些传统侵权又没了市场,商家开始琢磨在网上购物、串通涨价上侵权消费者权益,这种侵权方式更加隐蔽了,却对消费者有着很大危害。如今,治理商家侵权行为不仅要依靠职能部门,更主要是依靠市场调整。毕竟商家侵权方式日新月异,相关法律法规难以跟上,这就对职能部门治理制造了障碍,而市场因素和竞争因素作用下,商家生存还要依靠消费者,固有的侵权方式存活期已经不长,一旦被消费者识破和媒体曝光,商家会很自然终止侵权方式,然后寻找更加隐蔽的侵权模式。一定时期内,商家和消费者矛盾依然会存在,只要消费者擦亮眼睛,职能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商家侵权和危害性会越来越少的。

·历史数据·

商场超市屡遭消费者投诉

石家庄市消费者协会的数据显示,占据商场超市经营较大份额的日用百货类投诉从消协一开始成立,投诉的数量就相对较多。

石市消协投诉部主任温世灿介绍,但商场超市投诉的数量占日用百货类投诉的20%左右。从1992年至2007年商场超市占全年投诉总量的比例分别为5.51%,5.83%,6.85%,5.93%,6.81%,5.86%,3.98%,4.85%,4.63%,4.43%,4.08%,3.21%,2.93%,3.75%,4.13%,3.87%。结果显示,1994年日用消费品的投诉占当年投诉总量的比例最大。但温世灿指出,“那个时候的投诉以商场为主,但总体来说,量也不大。”

产品质量仍是投诉重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购买力的不断提高,商场超市是人们购物的首选,当然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石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假冒产品目前市场已经越来越少,但是仍有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其中鞋类质量的投诉较多。鞋类主要问题是存在脱胶、开线、断底、脱色等质量问题;二是经营者只管修理不管退换,甚至擅自收取修理费;三是修理期限过长,往往以国外进口鞋、南方省市外地鞋需要返厂修理为由拖延。另外服装问题也相对突出,一是洗涤后,出现脱色、变形等质量问题;二是购买七日内,消费者对其样式、颜色等不满意保持原样要求退换货时,经营者不予退换。

“目前,省会市场服装和鞋子存在问题较多主要是超市里,商场的投诉还相对较少。”石市12315的工作人员介绍。

■文/本报记者袁栋 商雅静

作者:袁栋 商雅静  网络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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