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内人士揭新侵权术·
揭秘人:Z先生,从事家电维修行业10多年,曾自己开过家电维修站,现任省会某家电售后技术部经理。
■侵权术1
特约维修 “挂羊头卖狗肉”
目前,部分家电企业采用特约维修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即企业与一家维修商签约,再冠以“××(品牌名)特约维修站”的名称。但一些企业为降低售后服务成本,便将售后服务外包给没有资质的维修点。
这样,消费者最后得到的售后服务的好坏,关键看的是特约维修站维修人员的素质高低,维修质量难以保障。
■见招拆招
家电出现故障时,要到正规的售后维修服务部维修,或到证照齐、信誉度高的维修店维修。
上门维修时,要查看维修人员是否具有维修资质证书、上岗证、身份证明;维修前,要了解家电的故障、维修零部件的名称、价格、填好维修单;更换零部件时,保留旧部件并开具票据;如遇到维修质量或纠纷问题时,及时向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投诉。
■侵权术2
不填记录 逃避“三包”
一般来说,厂家售后服务人员上门维修,“于公于私”都不愿填保修卡。
“于公”,是帮助厂家逃避“三包”责任。没有维修记录,厂家可以逃避《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责任。
“于私”,售后服务人员可以骗取厂家配件费。维修人员将处理好的小毛病汇报成“某个配件损坏”,可以索取少则几十元多则数百元的配件费。
■见招拆招
每次维修时,消费者应认真核对所修内容与维修记录是否一致(避免少记漏记),同时要认真记录每次维修从报修到修理完结所占用的时间,以便延长“三包”期以及超期换退货,并且要在维修记录上让维修人员签字。
■侵权术3
无中生有 “毁尸灭迹”
维修行业是个专业性、技术性行业。家电坏了,消费者无法判断是否要更换零件,往往是工人怎么说就怎么修,吃了哑巴亏。
如电器只是保险丝断了,维修人员却说是零件损坏。还有些人为制造的问题“任何人都修不好,只能换新的”。
个别维修工会将电器带回维修,然后致电客户:“电板坏了,需要七八百块。”如果客户拒绝修理,他们会使出非常手段,如用380伏的强电击毁电板,让电器彻底瘫痪——他们担心客户找其他维修单位,他们会立即穿帮。
■见招拆招
第一,电器出现问题,不可自己动手或委托别人拆除机器,要与经营者或厂商联系,请他们检查。
第二,每次维修都要做好记录,并向维修人员索要维修证明。
维修证明上,需说明此次维修所处理的问题。维修人员维修时,消费者尽量在场,以防止维修人员从中做手脚。
■侵权术4
平板电视 维修乱收费
平板电视维修服务的技术质量、质保期、费用没有国家、行业统一的政策或规范标准,其中可“操作”的空间更大。
最重要的是,平板电视的保修时间相对较短,很多平板电视的生产厂家实行保修1年。
■见招拆招
保修期内的维修较单纯,大厂商为维护品牌形象,对维修站判定的故障、需要更换的配件等有严格监控,消费者无需过多操心。
对保修期外的维修,消费者首先要记得向维修站索取正规检修报告,确保维修的每一环节都要有文字记录和签字确认;其次,要收回更换的零部件,发生纠纷后可作为向工商等部门投诉的证据。
■文/本报记者杨欣 商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