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秘人:W先生,从事银行理财工作多年,现为石市某银行理财部高管。“2006年底、2007年初兴起的基金,让人们纷纷涌入各种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也迎来了销售旺季。”W先生说,银行工作人员销售理财产品大都是有任务的,为了完成任务,一些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会违背销售原则,诱导消费者。
■侵权术1
推销自己都不明白的产品
现在,人们的理财欲望空前高涨,银行理财产品的一线销售队伍迅速壮大,但其业务水平并没有很快提升。
W先生说,按规定,销售理财产品,销售人员本人必须先理解该款产品,并清晰地介绍给消费者。但因为专业素质缺乏,很多销售员自己都不知道产品的投资渠道、风险程度,不少理财产品在宣传中走样,消费者获知的产品属性与真实属性相差甚远。
■见招拆招
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所准备购买的产品是否能满足需要。不要盲目听信销售人员的解释和宣传材料,真正了解风险、收益情况。
■侵权术2
只夸收益不谈风险
“除了销售人员本身不懂的原因外,还有销售人员的主观因素。”W先生透露,销售人员一般都有任务,为完成任务,一般都爱片面夸大理财产品收益率,淡化甚至避而不谈风险。
各家银行在销售时用过往走势及业绩来“煽情”吸引客户,还有的银行甚至把不同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安插到在售的理财产品上。如果产品出现零收益,银行人员便答复投资者应自己看好理财方向,自己没信心或者不看好最好别理财。
■见招拆招
W先生说,投资理财忌讳的就是以过往业绩来预期未来收益。市场是变化的,牛市可能演变为熊市,投资理财不能过于迷信过往业绩,过往业绩只是银行赚取投资人眼球的一种手段。
■侵权术3
销售对象覆盖全员
理财产品销售人员多数是见人就推销理财产品,不分年龄、不分收入、不分职业。W先生说,这是严重不符合执业原则的,因为理财产品投资渠道不同,收益和风险程度也不同,自然适宜人群也不同。
■见招拆招
W先生说,理财产品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每款理财产品只适用于承受风险能力相当的投资者。而且,根据理财产品的销售规定,销售时,必须由投资者看明白条款内容、明确投资风险后才能签字,通过签字确保出现问题后银行无责。但在很多银行,这样的程序几乎只是一个过场。
■侵权术4
信息披露不透明
很多理财产品,尤其是挂钩海外市场的理财产品,不但结构复杂,其收益情况也常常不能及时获得。很多投资者经常是到了最后的结算日才发现投资收益为零。
■见招拆招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结构金融研究室主任殷剑峰表示,投资者有权清楚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一旦出现意外,投资者也应和基民一样享有提前赎回的权利。但目前在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方面仍缺乏明确的政策规定。
■文/本报记者王亚楠 商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