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投诉近5年新兴热点
·2008-03-14 02:00:26·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篇首语:各大城市不断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道路状况日益完善。快捷便利的交通也刺激了私家车的快速增长,近5年来,有关汽车方面的投诉逐渐增多。

■历史数据

2004年投诉达峰值

据石家庄市消协统计,从2002年开始,汽车成为消费投诉焦点。

在石市消协2002年至2007年的消费者投诉数据中,汽车行业投诉分别占到全年投诉总量的0.76%、1.12%、1.28%、1.07%、0.9%、0.39%。石市消协投诉部主任温世灿预测,汽车投诉比例仍将攀升。

温世灿介绍,被投诉的汽车中,合资生产和进口汽车也屡见不鲜。

汽车投诉三大热点

据介绍,消费者对汽车的投诉主要集中在质量和售后服务上,进口车“水土不服”问题也较多。

温世灿介绍:“相对于使用过一两年的车,消费者更关注新车的质量,所以新车的质量投诉较多。”

汽车售后也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温世灿介绍,消费者的投诉涉及汽车销售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服务收费和服务质量等。温世灿说,售后的问题不好解决,主要是汽车消费的相关规定尚未出台。

此外,一些进口车也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这些车多指有正当进口报关手续但没有指定中国代理商销售的非专供国内市场进口车。这些车在特约维修站不能得到常规的保养和维修服务。加上受国内气候、道路、燃油等因素的影响,“水土不服”的问题发生率较高。

■旧案回访

“损坏商标”难享免费服务

■旧案时间:2006年

■回访对象:黄先生

2006年6月15日,黄先生在石市某4S店购买了一辆家用轿车,并与经销商签订售车协议。双方除就订购车型、品牌标准、价格、购车总价作约定外,经销售商还作出书面承诺:终身免保养工时费,保修期为2年或8万公里以内。

但2006年12月2日,黄先生去该店售后维修做保养时,对方却要收取其80元工时费。原来,黄先生将购车时安装在车内的一块该品牌的广告语撕去了。经销商要求其必须重新自行粘贴一张与之相同的广告商标后,方可继续享受免费服务。

黄先生对此很是不解,并到市消协投诉,“车是我买的,商标要不要我说了算,怎么能因为这个就无法享受约定的免费服务呢?”后经消协协调,经销商表示将继续为黄先生提供协议中注明的终身免保养工时费的服务。

石市消协有关人士表示,经销商以搞商品促销方式让消费者享受“终身免保养工时费”,在销售时必须向消费者书面告知清楚,并应写在合同的要约内。

汽车召回进入实质阶段

此事件的最终解决,除了各地车友为期10个月的联合维权行动,于200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起到了最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该规定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对缺陷汽车产品管理跨出实质性的一步。截至2007年11月底,国内已累计召回缺陷汽车130余万辆,涉及45家国内外企业的107种车型,召回次数达103次。

■行业消费提醒

要特别留意处理标记

一、选择质量、服务和性价比合理的品牌。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高档进口车时,综合考虑路况、油品、驾驶习惯等因素。

二、选购时别怕麻烦,尽量把所有情况咨询清楚。如能在已有服务承诺上再商定责任就更稳妥。

三、挑选车辆时应仔细、慎重,最好请专业人士帮忙。要特别留意发票上打有“利库车”(库存时间较长)、“样品车”或“展销车”标记的车辆,这些字样往往带有处理含义。

作者:  网络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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