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本报实习记者杜俊肖
外企员工加班费该咋算?
问:我在一家美资控股公司上班,我们公司规定下班后的一小时不算加班,由于我不是很了解劳动法,所以想问问,公司这样的制度是否符合我国的劳动法呢?
答:你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劳动者劳动时间的,必须依法支付延长劳动时间的劳动报酬。我国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如果企业没有向劳动部门申报综合计算工时制,那么只要是企业安排员工延长劳动时间,便属于加班。既属于加班,必须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标准支付延长劳动时间的劳动报酬。
保险应按实际工作年限上
问:我在一家公司干了5年,最近由于成考脱产学习,但我的合同还有六七个月到期,现在我已经辞职,请问公司和我还有没有责任义务关系?虽然当时3年的合同没到期,但我实际干了5年,这种情况能抵消合同期吗?另外这5年来,公司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才给我们上了两年的三险,我能不能让公司把其余3年的保险给补上?
答:首先,你的3年劳动合同未到期与你在本单位连续工作5年是没有关系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效力只涉及劳动合同生效之日到劳动合同到期之日,不涉及劳动合同生效前的期间。如果劳动合同内没有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也没有关于竞业禁止的约定,你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双方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当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缴纳社会保险。你与公司劳动关系建立了5年,却只缴纳了两年的社会保险,这是违法的。你可以到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稽核部门投诉,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公司缴纳另外3年的社会保险。
年终考评结果让我心寒
问:我们公司年底作了考试总结等评估,结果让我心寒。这一年来拼命工作加班加点,最后问题依然多多,上司连句“辛苦”都没有说。有时我觉得自己根本适应不了这样的职场生活。不知如何处理职场里的工作关系,如何避免被无端地指责,还有就是把他人的错误强加在我身上。我不清楚我错在哪里?
答: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在职场中,工作出现失误时,为了自保,很多人都会选择推卸责任。之所以有人把错误强加在你的身上,多半是因为你没有拒绝,也就是说,当别人推卸责任时,你不表达自己意见,不进行辩解,很有可能被视为默认。因此,以后有人再无端指责你的时候,一定要表明自己的态度,比如“这件事跟我无关!”“那件事不是我的工作职责所在”等等。
另外,你所说的“一年来拼命加班加点”,也是有问题的,你的上司不是一个赏罚分明的人,或者压根儿就是给大家画大饼,给出许多空头支票,然后让下属免费加班,除了违反《劳动法》之外,还带有欺诈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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