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在今年的1月1日已开始正式实施。记者在今年的“毕业生就业市场”现场随机采访的10家企业中,只有一家企业明确表示试用期薪酬待遇按法律规定执行。
面对企业的频频出招,就业环境悄然变化,劳动者究竟应如何应对呢?记者采访了中华英才网研究中心劳动法专家李江,请他为大家的求职、工作、跳槽提个醒。
不签合同企业要赔偿
《劳动合同法》中将劳动合同种类扩大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五类。
劳务合同——这一在昔日只需提供劳动报酬及工伤保险就可合法用工的合同形态,目前仅对因特殊身份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在校生、离退休人员等)依旧适用。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用工方式要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提醒:除了非全日制用工,不必非得签订书面合同外,其他合同形式均需签订书面合同,而且本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企业不签书面合同的,劳动者有权利要求企业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当应签而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满一年后,将视为“企业与该劳动者间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大权益。
提供工作服不得索押金
制造业企业一般要求在生产线上工作的劳动者穿工作服上岗,一些企业以此为由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劳动合同法》中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提醒:在用工过程中,如果工作服是必须穿的,应当视为企业给员工提供的劳动条件之一,没有理由向员工索取费用。收取员工押金作为工作服费显然是不合法、不合理的。作为劳动者,我们要对于企业如此收取押金的行为说不。
试用期规定更详细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都做了更详细的规定:劳动者合同期限在1年以内,试用期最多不超过1个月;合同期限3年以内,试用期最多不超过2个月;只有在合同期限达到3年或者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企业才有权设定2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有由低到高依次排列的三条保障线,即: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在劳动合同对于工资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提醒: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时,不能约定试用期;同一劳动者在同一企业工作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在遭遇“超长”试用期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以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间支付赔偿金。
无固定期限≠铁饭碗
在《劳动合同法》中,符合“连续签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企业工龄10年以上;企业改制时本企业工龄十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10年;用工满一年企业不予签书面劳动合同”条件的员工均将成为企业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对象,而且只要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实际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铁饭碗。
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质上就是在特殊条件下,企业必须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它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比:在解除条件上,除了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外,并无其他区别,同样可以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而解除;在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上,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没有区别。
提醒:《劳动合同法》中所指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自该法实施后起算;而“连续工作满十年”则不受此限,应按照劳动者实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