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择业期不可忽视
·2008-06-03 00:31:18·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张先生问:我的孩子2006年在东方美院毕业,毕业后一直在外地工作。现在孩子供职的企业要求他开具存档函,我想问一下我应该到哪里办理相关手续?

石家庄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李佳:根据张先生的描述,孩子的档案如果没有在学校保存就应该在其户口所在地的省人事厅毕分办。但是由于择业期将过,建议抓紧时间办理。

实际上,如果毕业生大学毕业后档案没有从学校转出,那么择业期一过,档案和户口就要从学校迁回原籍。如果这时毕业生已经在原籍工作,那么办理户口和档案还比较方便。但是如果其是在异地找到的工作单位,就只能再返回原籍办理档案了。

在择业期内未及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学生,原则上其档案无法按学生派遣处理,由于仅是学生档案,无法进行转递办理调动手续。

相关链接 何为择业期?

普通院校的毕业生(普通中专以上)毕业时,每人会有由人事部门(非师范类专业)或者教育部门(师范类专业)颁发报到证(过去叫派遣证),报到证上会明确标出报到期限,也就是所谓的择业期(此期限一般为两年)。

在此期限内,毕业生找到工作可随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分配部门会随时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经过派遣的学生,在经过转正定级手续后,身份就会由学生身份转变为干部身份。

■文/本报记者马建磊

作者:  网络编辑:!Think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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