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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美]斯蒂芬·金著,夏菁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1月
曾经有人这么认为,被称为惊悚小说大师的斯蒂芬·金,擅长讲不那么逐步瘆人的故事。他的“招牌式”恐怖如同一列从远方驰来的列车,看似平静地朝你开来,但一旦近身,就突然爆发般地轰炸你的感觉神经,使你骤然身处恐怖的氛围中,无所适从。但时下爱读恐怖小说的人们口味变了,他们打开小说,就想第一页进入有惊悚情节的场景。
在《手机》这部斯蒂芬·金的新作里,或许急性子的读者会有所满意了:《手机》的主人公克雷有几分踌躇满志,行走在美国都市波士顿的大街上,刚刚买下了一个精美的玻璃镇纸。他刚以大价钱卖出自己的第一部漫画小说及其续集,他要把这个玻璃镇纸作为礼物赠给妻子莎朗;他还想给儿子买一册刚出版的《蜘蛛侠》。突然,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按住街头一头狗,咬下狗的耳朵;一个金发女孩接听手机后,猛地抓住路上滑倒的一个女人,用牙咬破女人的脖子、吸血;一个又一个行人都突然发了疯,杀人、砍人、撞人,城中四处是爆炸声和着火燃烧的烟雾……
克雷惊讶地发现,瞬间发疯的人都是刚接听手机后立即变成这模样。小说就这样在数页里将读者带进一个现代时空的恐怖场景中。与惊悚小说中多见的丛林、荒野、古屋、老宅诸如此类特定场景的孤立氛围相比,《手机》设置的是当今都市社会般广阔的地域。小说中人物难以躲避,逃遁是唯一的选择。而且手机信号覆盖之处、都可能是“手机变异人”——斯蒂芬·金笔下诞生的一个新物种——疯狂肆虐的屠杀场。或许人们不能由此界定他的《手机》是科幻小说,或是惊悚科幻小说,但至少斯蒂芬·金对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关联“双刃剑”的锋利,有敏锐的感觉。把它们与“心灵感应”等传统惊悚小说的元素,共同编织进故事的情节中,提示人们:现代文明社会的信息时代,一旦被“邪恶”主控信息源,会有什么后果。
惊悚小说中的人物,多半是文学性较弱的。他们大都作为人们阅读故事和进入情节的替代物而存在,同时又作为故事情节滋生蔓延的连结点。《手机》中,斯蒂芬·金着墨较多的是克雷以及克雷对他儿子约翰尼的亲情。在“手机变异人”残杀人类的浩劫中,生命的价值全有赖于亲情(包括同患难的友情)得以凸现。小说结尾,克雷试图恢复约翰尼的长眠不醒,呼唤生命的鲜活重现,又赖于“手机”这个情节,可以说很商业化。当然也有文学作品的余韵,它可以任读者用自己的想象来补上一个结尾,或是约翰尼平安苏醒;或是唤醒的儿子也成个手机变异人式的怪物。对商家而言,写续集或改编成电影,都大有潜力可挖的。
作为惊悚小说,《手机》描绘的是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可能面临的尴尬境地。当高科技发展的利器一旦被人性中的邪恶所控制和利用时,善如何战胜恶,又如何驾驭高科技手段惩恶扬善。信息辐射和生物变异产生的难题,已不是用《圣经》或神灵的咒符能从容应对的,因此《手机》中没有揭露在手机中辐射让常人“发疯”信息的来源。或许在人类进入高科技时代后,邪恶的制造者只要输入“恶”后,程序就会一路畅通地启动、传送、辐射,而且邪恶的制造者可以毫发无损地全身而退。而毁灭生命,又会激活人性中的“恶”,继续发生生物变异而一发不可收拾……
“我写《手机》,只是想给人们提个醒!”读罢小说,人们仿佛听到斯蒂芬·金这么说,似乎看到他镜片后睿智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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