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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稀缺品 干部先买走
·2008-01-13 22:17:56·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大家都知道,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市场上的各种物资还不丰富,买东西得凭票购买。在这种情况下,我省一些地区却给领导干部“开后门”,稀缺品还没到门市部就被干部买走了,群众意见很大。
  1961年,中央曾经下发文件,为北京的干部副食供应问题立了规矩。按理说各地干部副食的供应标准应该低于北京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我省一些地方的规定却超出北京市的规定,而且有的超出还很厉害。例如张家口地委规定:除参照北京市标准外,对于十四级至十七级干部,增加食用油七两、肉半斤、蛋半斤、菜三十斤、纸烟五盒。其他地区也普遍增加了细粮、肉、蛋、油等的供应,还有地区增加了水产、罐头、水果、枣、酱、豆腐等。
  在分配稀缺和高档商品时,各地照顾干部的风气也很盛行,尤其在县和公社最严重。有的地区来了稀缺商品(暖水瓶、面盆、手表、铝制品、绸缎等)以后,都在商品名字前面加上“书记”、“主任”等字样,不等东西到门市部,就以照顾干部为名出售了。张家口市规定:九种高档商品(呢料、缎被面、毛线、皮衣等),只供应十七级以上干部,每人发票一张,购买其中一件。
  除此之外,一些地方为了照顾干部还有一些更大胆的做法,竟敢把国家规定统销的物资免票供应。如保定专区规定:十三级以上干部(包括省驻保的厅局长),对工业品采取“按需供应”的办法,买统销物资不用拿票。据统计,光是棉布就已经免票供应了179尺。石家庄地区规定:十三级以上干部,每年照顾一身不收布票的衣服;十四至十七级的干部,每年照顾不收布票的衣服一件。
  对于这种照顾领导干部的特殊做法,群众非常反感。为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河北省委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必须按政策办事,认真进行检查、整顿,任何人都不得在购买权和价格上享受特殊待遇。
■文/本报记者贾立芳
■本版资料来源:河北省档案馆

作者:贾立芳  网络编辑:杨海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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