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年报消息(记者刘丽颖 赵捧)1月15日,本报就老旧小区内路灯存在的四大“症状”(即成摆设、无处寻、“总受伤”、部分“失明”)一事做了相关报道。当日,很多热心读者打来电话,纷纷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王先生认为:“如果市夜景照明工程能往那些老旧社区再延伸一点,让小区亮起来,这个问题也就解决了。”但周先生并不这么看,他说,若在老旧小区内成立物业公司,并由他们负责管理此项工作,路灯想亮起来也就容易多了。
对此,市民赵先生说:“的确,很多‘大杂院‘式的老旧小区建成之初,就没设路灯。如今,种种弊端日渐凸显,却找不到一个相关部门来监管。”赵先生认为,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归根结底就是资金不足,“如果有一笔专项资金专门用于社区内路灯的安装、维护工作,以后居民就再也不用害怕走夜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