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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着“纯牛奶”的“乳酸饮料”
本报讯(记者刘丽颖)孝顺的外甥拜年时送来了一箱纯牛奶,可姨妈喝完却闹了一晚上的肚子。仔细一看包装,原来是假冒伪劣产品。
收礼收了个“李鬼”
前日晚上,冯老太太在临睡前打开牛奶箱拿出一袋牛奶。“喝了两口我就觉得味儿不对,怪怪的,一点儿都不像我平时喝的牛奶。”冯老太太说,她随手把半袋牛奶放在了桌子上,没敢喝完。可晚上她却睡不着觉了,肚子一直不对劲儿,接连去了好几次卫生间。
老人以为是牛奶过期了,第二天便拿出牛奶找生产日期。牛奶箱上的生产日期为2007年2月15日,保质期为90天。老人又仔细看了看牛奶,才发现商标竟然是:“伊俐”。
昨日,记者来到冯老太太家时,看到箱子上印着“伊俐”的商标,那个“俐”字特别扎眼。蓝底白字“纯牛奶”三个字也很是醒目,只不过在下面用很小的字体写着:乳酸饮料。而牛奶的原产地也不是内蒙古,而是山东某地。冯老太太还把牛奶倒在了水杯里,记者看到,杯中不是乳白色的牛奶,而像一杯浑浊的水。
送礼也应附上票据
冯老太太说,自己的外甥很孝顺,逢年过节都来看她。“这次买了假冒产品,一定是没仔细看包装。”
对此,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廉莙表示,消费者如果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礼人要和送礼人说明情况,并带上送礼人购买礼品时的票据。对购成欺诈行为的,可向经销者索取双倍的赔偿。
“不过,由于市民碍于亲朋好友的情面,很少有人会将收到假冒伪劣产品的事儿告知送礼人。”廉莙建议市民树立送礼新风尚,不仅把礼送到,把相应的票据也一并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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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本报实习记者刘光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