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学校做出因欠交学费而做出休学决定,段素珍到处奔走,一心想为女儿讨一个说法。
《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分别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大学生维权必备》手册中还提到,按照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规定,学生因贫困上不起学可申请助学贷款。“为何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贫困生助学贷款业务,而在工商学院却没有呢?”小英一直很纳闷。
记者追访
小英的辅导员老师贾秀敏称,该学院办学性质是民办公助,无任何财政拨款来源,只能靠社会力量和所收学费支撑,所以,对交不起学费的学生只能做休学处理。
校方表示这样做实属无奈
工商学院副书记王景明介绍,工商学院全校有1万余名大学生,去年12月统计显示,全校学生欠交学费高达4千万元。这对于一个完全靠社会力量办法的学院来说,已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小英的情况确实很特殊,如果要复学,那么就得补齐大学四年所欠的学费3.4万元。
王景明告诉记者,学院曾多次找到保定当地的银行,但都未能协调解决为此校学生开办商业助学贷款的业务。学院也曾想办法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曾经想到学校出资委托银行向本院学生发放助学贷款,学校进行贴息,在发放名额上学校负责把关,银行只负责放贷手续。然而,找到银行相关人士探讨后,对方认为不妥。原因是,学校这样做涉嫌挪用公款。
“每当遇到对学生因欠费而做休学决定处理时我都非常痛心,因为,这决定了一个学生将来的命运。”王景明动情地告诉记者。
然而,他面对整个学院的正常运转和教学秩序又很无奈:“我要为个别欠费学生开绿灯,将来还会有更多的学生欠费。”
商业性银行不放贷有苦衷
商业性银行为何不愿意对学生开办商业助学贷款?王景明也了解到了银行的苦衷。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银行不愿向学生贷款有两个原因。一是助学贷款确实存在收款难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学生的诚信缺失造成的。二是虽然国家给予了贴息,但大多数银行都怕本金无法收回,而且一旦形成不良贷款,对上市会产生不良影响。
据2007年7月19日北京晨报消息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以“债务催收公告”的形式将1200余名拖欠助学贷款的违约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公布于众,本息总计37151890.96元。
现在报道的大学生拖欠助学贷款,更多的是因大学生缺失诚信造成的,但王景明并不完全赞同。他认为,根本因素是目前助学贷款机制不完善。虽然去年国家再次对学生商业助学贷款还款时间做了延长调整,从原来的毕业当年还款改为毕业两年后还款,但这与国外学生助学贷款还款期间仍相差很长一段时间,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两三年内根本没有能力还款。
省教育厅将密切关注此事
“妈,我不要毕业证了,谁让咱交不起学费呢,我认了……”听完校方的说法后,小英说。
“你说啥哩!你说啥哩!”段素珍对女儿批评着。
在段素珍看来,女儿读几年书拿不到毕业证就等于白念了。为此,她还想继续找下去:国家三令五申不让每个贫困生辍学,为何学校还因女儿交不起学费而责令休学呢?
省教育厅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省教育厅将密切关注此事进展,尽快与校方沟通解决此事。这位负责人也希望能有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本报也希望爱心人士拨打本报热线83830000,向渴望读书的小英伸出援助之手,让她能早日回到课堂、回到同学们中间。
■文并摄/本报记者李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