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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民:“个性”流浪汉让救助站为难
在救助站门前“安家” 不接受救助 不提供家乡地址
·2007-11-06 03:11:05·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王老汉在初冬的冷风中自得其乐,引来路人好奇的目光
■摄/本报记者崔华瑞
  本报讯(记者田娜)11月3日早晨,石市救助站值班人员一开门,发现有位老汉正在门口搭帐篷,准备安家。原来这位老汉在新石南路的便道上住了3年,11月3日被人送到救助站门口,但他不提供家乡地址,不愿进救助站接受救助。这还真难住了救助站的工作人员。
老汉在救助站门口“安家”
  昨日,记者在救助站门口见到了自称王新民的老汉。他约50岁,双腿残疾,正在修理破旧的三轮车。被子、暖壶、炉子、凳子、录音机摆了一地,炉子旁还拴着一只小黑狗。
  记者试着和他对话:“天这么冷,为什么不去救助站里呢?”“我不去。”“为什么?”“就是不想去。”老汉的回答很干脆。记者问他是否想回老家,家乡在哪儿,他一直摇头不答。
  据石市救助站救助科科长万君生介绍,11月3日早晨,值班人员一开大门,发现王新民正准备搭窝棚,他的家当摆了一地。经工作人员仔细询问,得知他一直住在新石南路石刻园附近的便道上,3日凌晨4时,十来个小伙子用车把他和他的“家”搬到了救助站门口。
不接受救助 救助站遇难题
  据石市救助站站长王建新介绍,他们很了解这位王老汉。他三年前就在新石南路的便道上住窝棚,平常靠捡垃圾过活。
  “我们多次劝导他,希望他接受救助,把他送回家乡,但都被拒绝了。他对自己的身世一字不提。没办法,我们就多次给他送衣服和食物。现在他被送到救助站门口,还是不肯接受救助。我们现在只好安排工作人员给他送三餐,还经常巡逻照顾他。”王建新告诉记者,“可以断定,他是流浪乞讨人员。他意识很清楚,有行为能力,身上还有些钱,按规定不属于我们的救助范围。但冬天马上就到了,他现在这个样子,让人看了心里不忍。可他不愿意接受救助,我们又不能强行对他进行救助,而且他不提供真实地址,这还真让我们为难。这也是法律上的一种空白,救助站对这部分人没有权力管。但他们确实需要救助。”
律师称老汉侵犯公共利益
  石市救助站法律顾问、河北省捷圣律师事务所杨保利也到现场了解了情况。他告诉记者,《城市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是救助站依法行政的依据,其中规定,对流浪人员进行临时性救助而不是长期救助,而且被救助对象主动要求救助。
  “王新民拒绝救助,有一定的劳动能力,还有生活费,不在救助范围内。”杨保利说,“个人行为应该受到保护,但是个人权利也不能随意行使。他在城市街道上搭窝棚,随便摆放生活用品,这已经侵犯了公共利益。个人行为也应受法律限制。”
  “我认为,他不愿意回乡,但是他的行为影响城市管理和公共利益,政府部门应该与当地民政部门接洽,采取措施让其返乡。这样既保证个人权利,又不影响公共利益。”面对救助站遇到的难题,杨保利给出了这个建议。
救助站希望市民支招
  至于王新民老汉返乡以后的生活,王建新表示:“王新民的家当属于个人财产,虽然很破旧,但也不能随意处理或变卖。经过商量,我们决定只要他提供真实的家庭住址,路途再远我们都会送他,而且会找辆车将他的家当一起送走。如他真回原籍,政府肯定会管,可以享受低保或是送养老院。”但现在,最迫切的事情是王老汉愿意接受救助,愿意返乡。
  王建新还告诉记者:“在石家庄,还有两个人和王新民的情况一样,他们都‘住在’北二环和三庄街附近。一位是老太太,另一位是中年男子。这个问题在全国也很普遍,但是还没有一个地方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王建新希望市民来帮忙想想办法,怎样既合理又合法地对王新民实施救助。如果您有什么好办法,可以拨打87064284,与救助站工作人员进行交流。
作者:田娜  网络编辑:樊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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