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上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保定监狱在押犯谢万礼开吊车冲监脱逃案。同时受审的还有谢万礼之兄谢万春、赵亚军(谢万春同事),二人因犯窝藏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经过长达4小时30分钟的调查审理,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谢万礼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事件回放
暴力冲监 驾驶吊车撞门脱逃
2008年3月12日22时许,在押犯谢万礼在保定监狱第七监区干活时,假借上厕所之机,从该车间工艺室窗户跳出逃至第十二监区存放吊车的仓库,用事先自制的撬锁工具撬开车库门锁。随后,谢万礼驾驶徐州QY12型吊车高速驶向监狱南门,连续撞开监狱防暴门、A门、B门及围墙后驾车逃离监狱。
在脱逃过程中,谢万礼驾车将值班狱警高斌撞致轻微伤,吊车也因撞击导致刹车失灵、方向跑偏。谢万礼逃离监狱后,驾车在军校街便道上连续撞击四辆汽车并横穿军校街冲入军校广场草坪,随即弃车逃跑。
开庭 保定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毅担任此案审判长,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大明任公诉人。
保定市检察院认为,谢万礼驾驶重型吊车暴力冲监脱逃,后又驾驶该车冲向人员、车辆较为密集的闹市区,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脱逃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谢万礼服刑期间又犯新罪,应对其数罪并罚。谢万春和赵亚军帮助谢万礼逃匿构成窝藏罪。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对上述三人所犯罪行追究刑事责任。
审理 数罪并罚谢万礼被判无期
经过长达4小时30分钟的审理,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谢万礼为达脱逃之目的,驾驶吊车连续撞开监狱三道大门及围墙后脱逃,其行为已构成脱逃罪;谢万礼脱逃司法部门有效监管后,继续驾驶给不特定人人身安全造成危险,并使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谢万礼明知刹车失灵,继续驾车执意闯入公共区域,其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明显,谢万礼及辩护人辨称其主观心态属过失的观点不能成立,其辩护人提出其行为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对谢万礼应以脱逃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辩护人提出其行为分别触犯脱逃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择一罪对其处罚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谢万礼曾因犯抢劫罪、绑架罪被判处刑罚,在此刑罚未执行完毕之前,又犯脱逃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依法对其数罪并罚。
谢万春、赵亚军明知谢万礼系重大罪犯,谢万春为谢万礼支付出租车费,谢万春与赵亚军共同帮助谢万礼逃匿,其行为均已构成窝藏罪,且情节严重。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谢万礼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与所犯抢劫罪、绑架罪未执行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谢万春、赵亚军犯窝藏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一年。
谢万礼
又名海健,男,1980年8月12日出生于河北省永清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原籍河北省永清县半截河村。2006年3月30日因犯抢劫罪、绑架罪被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脱逃前在河北保定监狱服刑。
■文/本报记者苗苗 通讯员高际法 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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