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赵丽肖 ■摄/本报记者崔华瑞
河北青年报消息(记者赵丽肖)继《藏獒》之后,杨志军新作《藏獒2》近日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就藏獒精神和与之相对的狼文化记者与杨志军进行了对话。
“狼文化”是对狼的侮辱
记者:有读者在看了《藏獒2》后觉得这本书是狗尾续貂,你怎么看待这种说法?
杨志军:我不同意这种说法,《藏獒》是狗头,《藏獒2》是狗身子。相对而言,我更喜欢《藏獒2》。《藏獒2》最吸引人的,一是生命的壮丽,藏獒、狼和人都展示了各自在严酷自然面前壮丽的生存瞬间;二是悲剧的效果,那么多藏獒、狼和人,都死在大雪成灾的时候;三是藏獒与狼之间的生死搏杀,既有个体的厮打,也有团队的战斗。我试图把獒性、狼性、人性、佛性结合起来,放在一个共生共存的环境里,完成一种思想使命。
记者:《藏獒2》跟《藏獒》的故事有何关联,有哪些不同?
杨志军:《藏獒2》在故事上是《藏獒》的延续。不同在于:不仅写了藏獒在非常时期里的精彩表现,也写了它的对立面狼的出色行为;不仅写了作为个体的藏獒和狼各具情态的面貌,更写了藏獒和狼的团队意识和团队行为。
记者:也就是说在第二部里除了主人公藏獒,你更加注意突出了狼这个群体,那你如何看待近几年狼文化的泛滥?
杨志军:我是一个道德至上主义者,认为无德即是可恶。而狼文化完全无视人之为人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开提倡弱肉强食、贪得无厌、损人利己的强盗哲学,把狼子野心当作人的正常之心,置弱势人群于不顾,是极端利己主义的恶性膨胀。
其实所谓“狼文化”与狼这个物种毫无关系,很多坏主意、坏思想都是人强加给狼的。比如,狼的贪婪只针对食物,是生存的需要,它要活下去就必须这样。人的贪婪则表现为骄奢淫逸、损公肥私等。狼在现实中越来越少,是自然中的悲剧角色,“狼文化”大行其道,是社会中制造悲剧的角色。
“狼文化”首先是对狼这个物种的侮辱和歪曲,其次才是对人类社会和道德标准的践踏和戕害。所以我在《藏獒2》中用很多笔墨写到了狼,写了狼的荒野原则:凶狠残暴,也写了狼温情脉脉、义气多情的一面。草原上的人都说,狼是“千恶一义”的动物,也就是一千匹恶狼中必有一匹义狼,或者说,狼做了千件恶事之后,必有一次义举,这匹义狼在哪里?这种义举是什么?我想有所表现和挖掘,以便多层面、多角度地表现狼。
《藏獒2》是生态小说
记者:在故事的结尾,你写到除狼运动,怎样看待草原生态的变化?《藏獒2》是否能称为一部生态小说?
杨志军:作为自然的代表,藏獒和狼互为依存,对立而统一,既是大草原上的一对永恒的冤家,也是在维持生态平衡中缺一不可的双方。从这个角度讲,《藏獒2》也可以算作生态小说。
记者:《藏獒》出版后,很多企业将其当作企业文化的图腾,你如何看待藏獒精神和企业文化的关系?
杨志军:《藏獒》和《藏獒2》都有励志的作用。任何一个企业,不管它生产和经销什么,它的理念的核心都应该是“创造”与“诚信”,而藏獒恰恰就是这两点的化身,同时藏獒又是忠诚的代言。
记者:有人质疑藏獒精神时认为藏獒是愚忠,你是怎么看待这一问题的?
杨志军:忠诚是相互的,并不是说只有员工对老板的忠诚,而且还包括老板对客户、对员工的忠诚,提高员工的幸福感,让他们愿意为企业工作,这就并不是愚忠。从另外的角度,藏獒作为物种还是有愚忠的一面,但我们不能要求它选择主人,人类有责任管好自己,藏獒对坏人的愚忠不是藏獒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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