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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栏目
追求深度和权威
记者:怎么开始主持电视节目的?
崔:做电视之后,发现这个门类很新鲜,跟广播不一样,需要多个工种配合,所以当时自己当编导的时候感觉非常过瘾。当时《社会经纬》用的是山东台的一个主持人,他每周要坐飞机飞到这儿来主持节目。
有一次因为航班问题他过不来了,栏目组考虑到不能老这样,用一个外地的主持人飞来飞去的,当时就提议说,小崔,当年你也是考主持人进的中央电视台,是不是启用你做一个记者型的主持人。于是,我从那个时候开始做法律节目。
记者:作为节目主持人,主持《社会经纬》和后来的《法治在线》,二者之间有什么不同?
崔:说句实话,我觉得原来《社会经纬》给我的感觉不叫主持人,因为那样一个节目一年播出54期,由于受到其他一些节目播出时间的影响,其实一年也就播30多期节目,其中属于主持人的部分只是报一个开头、一个结尾,所以我常跟自己说,做《社会经纬》我其实就是一个报幕员。
到了《法治在线》,真正开始学习、熟悉主持人的业务。所以如果问我保留了什么,就是这么多年对法律的一些积累。
记者:现在各个地方台都有很多法治方面的节目,作为央视的法治栏目,相对于地方频道有什么独特的地方?
崔:电视是一个实战性和技术性很强的行业,从理论上讲,大家不管在什么地域,有什么样的生活习惯,在制作节目上,所表现出的智慧是不相上下的。如果要说中央电视台的节目跟同类的节目相比优势在什么地方,主要是北京作为首都具有独特的地理优势。
我们都知道,中国最高的司法权力机关都集中在北京,我们跟它们有非常好的合作,同时北京有一批非常好的高校开设的法律专业,有一大批专家学者,所以从他们那里也能获得很多有益的营养。再一个,毕竟在中央电视台,能够汇集来自全国的信息,我们的优势就集中在这些方面。
记者:你说过观众喜欢看这类节目的原因之一是像在看警匪片,刺激,或者说追求视觉效应,那么怎么才能使栏目的社会效益更多一些?
崔:电视节目追求可视性没有错,但在此基础上还要有深度和厚度,要有社会意义在里面。
我们报道过抢劫的案件,曾经播出在广州的高速路上拍到的抢劫镜头,场面非常刺激,过后我们没有简单地把这个信息处理掉,我们进一步在节目当中告诉大家该怎么防范,同时探究犯罪嫌疑人怎样走上抢劫的道路,公安机关怎样部署游动警力来打击犯罪等等,让大家获得感官上的满足之后,从中得到教育意义。
许多观众来信来电,希望我们的节目在现在的基础上做得深一些、权威一些,我们的领导也经常这样要求我们,我们提出的口号是“触摸中国法治进行的脉搏”,这里面就包含着准确和权威两层意思。
记者:因为你主持这档节目,很多人会把你当成法律专家,你在生活中是不是也在充当这样的角色呢?
崔:这个怎么说呢,有一些简单的法律问题,比方说我碰巧做过这方面的节目,跟这个领域当中的专家一块儿聊过,探讨过,可能我会对这个问题比较熟悉,但是对我来说,陌生的领域还非常多。但是我想跟大家讲的是,做这样的节目,让我培养了非常好的法律意识,你可能不知道具体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但有了这个意识之后,心里面有一个界限,知道什么东西可以做,什么东西不可以做。作为现代人,我们都应该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
崔志刚可以说是中国电视法制类节目的“开国元勋”,从1994年中央电视台第一档法制节目《社会经纬》,到现在的《法治在线》,崔志刚参与制作和主持的节目都能够获得很高的收视率。他曾报道评述过多个有影响的法治案件和重大事件,主持节目舒张有致、游刃有余、权威大气,观众评价其主持风格:“不用说话,也能折射出法律的尊严。”做一流的法制节目一直是崔志刚的目标,也是促使他不断前进的动力。
很多人选择职业是因为兴趣,很多人是随波逐流,而在崔志刚眼里,他从一个默默无闻的铁路工人,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走上主持的道路,是一个很自然的过程,是一个不甘平凡的年轻人一次一次为改变人生而做出选择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