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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被告孙桂生看到死者照片后抽泣起来 ■摄/本报记者任全军
看着照片上被电死的6岁女孩小雨(化名)、小雨的伯母李国辉,坐在被告席上的孙桂生哭了。6月18日夜,两人是被从自家烧烤店接出的电线电死的,当晚他并没有看到惨状。法官问他是不是不舒服时,孙桂生哽咽着说:“看到照片我心里不好受,哪怕是把家里的楼卖了,我也要赔偿他们。”
昨日上午,本报曾在6月连续报道的“两人被电死”一案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
■事件回放 雨夜两人殒死归家路
2007年6月18日21时许,6岁的小雨跟着伯母李国辉冒雨回家。当时南焦村正在修路,为安全起见,两人先绕道南焦村西侧的裕翔街,想沿街走到家附近时再改走村道。
谁知,当二人走到裕翔街旁“黑老大肉筋烧烤店”附近时,碰到垂落在地上的电线,双双触电身亡。被发现时,两人都已停止呼吸,120医务人员近一小时的抢救也没能挽回她们的生命。
有村民称,当晚一辆通过的货车挂断了横跨裕翔街的电线,但货车再未出现。电线是从村民孙桂生家二楼接出,通往他开的烧烤店的,用于照明及供其他电器使用。次日,孙桂生自首。
6月20日,正在某监狱服刑的小雨的爸爸经监狱特批,到殡仪馆见了小雨最后一面。小雨出事后,在某商场工作的小雨的妈妈请假回家,至今无心上班。
■庭前追忆 孩子不出事该上小学了
昨日上午,小雨的爷爷孙凤奎、妈妈骆丽娜,李国辉的丈夫孙海滨早早来到裕华区法院刑事庭。
从单位请假来的孙海滨坐在旁听席上,不愿多说一句话。孙凤奎说,他和家人不敢让小雨的奶奶来法院,怕她在法庭上控制不住情绪。尽管事情已过去两个多月,59岁的老太太仍无法接受大儿媳和小孙女的一同离去。在家中,大家都避免在老人面前提到那件事。“我心里也难受。”孙凤奎说,“但我是男的,不能不来。”
开庭前的骆丽娜沉浸于对女儿的回忆。“她很聪明。”骆丽娜说,女儿上学前班之前就认识不少字,数学运算比较快,能坐在地上看一上午儿童英语光盘。如果没有那件事,女儿再过几个星期就该上小学一年级了。“我打算让女儿上青园街小学,那里教学质量高。我就在学校旁边租房住。”骆丽娜说。
“我在商场上班时,女儿也会给我打电话,说‘妈妈我想你了’,每当想起这些,我都想哭。”骆丽娜说,一年前,她从婆婆家搬到外面租房住,每当上完上午班,她都到婆婆家接小雨。每隔一天,骆丽娜接小雨一次。出事那天,她正上下午班,所以没有去接。出事第二天恰是两个月一次探望在监狱服刑丈夫的日子,因未见到孩子,丈夫说他已预感到可能有不幸降临。
■庭上辩论 是否属私拉电线成焦点
10时30分,庭审开始。由于法庭旁听席只有16个座位,十多名旁听人员挤在法庭门口。
公诉人裕华区检察院检察官简述案情后,称孙桂生私拉电线致人死亡,故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孙桂生提起公诉。
孙桂生称,他不是私拉电线,2004年3月,他拉线前经过南焦村电工孙会波(音)的同意。2006年6月,石家庄市供电局更换电线杆时将这根电线挂断,后工作人员重新将线接好。2007年6月5日,孙会波和孙会平(音)等南焦村电工进行线路检查,提出让孙桂生将该电线剪断。孙桂生说,当他提到店里冰箱的肉会因断电会变质时,孙会波对电线进行拉直整理,但并未剪断,并从裕翔街一变压器上接出另一根电线。同时,孙桂生为新线路交纳200元押金。
公诉人出示孙会波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称6月5日,孙会波在孙会平的指派下,爬上孙桂生家的二楼,从电线距离接口约40厘米处将电线剪断。此说法与孙会平及另一电工郭长治(音)供述一致。
河北佳诚律师事务所齐明亮律师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提供了法律援助。齐明亮认为,孙会波等3人系石家庄市供电局员工,与案件有关系,证词不可信。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孙桂生所拉电线经过供电公司产权所有的电线杆,该电线发生伤人事故,供电公司应负有责任。同时,供电公司有对电力设施有监督义务。
第一被告人孙桂生的代理人、河北天宏律师事务所赵利锁律师认为,孙会波等3人的证词不可信。孙桂生拉电线得到许可,不属于私拉电线。
第二被告人石家庄市供电局的代理人、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张金龙律师认为,孙桂生属于私拉电线,也是案件的直接责任人,供电公司员工的证词不会比孙桂生的辩解效力更低。电线从孙桂生家中接出,故产权属孙桂生,供电公司履行监管责任的前提是设施产权属供电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