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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俊:“熊猫烧香”案主犯获刑4年 |
| 另3名同案犯分别领刑 4人当庭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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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25 02:37:41·来源:新华社、《武汉晚报》·浏览: |
■律师观点
律师认为量刑偏高
法庭上,李俊的辩护律师王万雄认为,李俊被抓时,当即承认其制作病毒的事实,而且归案后,还主动交代了其他案犯的情况,应该将李俊的行为视为自首情节。
王万雄律师昨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法院虽然认定了从轻的情节,但是量刑仍然偏高。因为,李俊在被抓前就已经关闭了网站、抓后立即交出了专杀软件、主动退赃、主动认罪,这些足以让他可以获得更少的刑期。
李俊昨日当庭没有提出上诉。
■供稿/新华社、《武汉晚报》 |
| 作者: 网络编辑:樊丽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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