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政府修订出台了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低保家庭扩大至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方式也更为丰富。
据介绍,新《细则》于7月1日正式实施,并将继续推进“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但规定“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共有产权式的保障方式”,“对购买其他形式住房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发放购房补贴”。
■文/王雅楠 邓华宁
日前,南京市政府修订出台了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低保家庭扩大至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方式也更为丰富。
据介绍,新《细则》于7月1日正式实施,并将继续推进“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但规定“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共有产权式的保障方式”,“对购买其他形式住房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发放购房补贴”。
■文/王雅楠 邓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