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民政部要求地震灾区有关部门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安排的救灾资金和接收的社会捐赠资金统筹安排,做好倒损房屋农户的住房重建工作,对重灾区以及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等给予重点安排。
截至6月12日12时,各级财政部门已累计投入抗震救灾资金536.0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490.09亿元,地方财政投入45.98亿元。
财政部、民政部要求地震灾区有关部门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安排的救灾资金和接收的社会捐赠资金统筹安排,做好倒损房屋农户的住房重建工作,对重灾区以及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等给予重点安排。
截至6月12日12时,各级财政部门已累计投入抗震救灾资金536.0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490.09亿元,地方财政投入45.9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