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治理交给保险公司
·2008-01-27 07:27:01·来源:
河北青年报·浏览:
本报讯(记者彭丽晗)“‘医闹’闹得凶的时候,我晚上回家要6个保安护送才敢回去!”1月25日,在省政协医疗卫生组分组讨论时,谈到如何解决医患纠纷和“医闹”问题时,一位省级医院的院长这样说。
这个话题也让其他来自医院的委员们抢着发言,很多人表示深有感触。一些委员建议引进医疗责任保险机制,由保险公司和律师来解决医疗纠纷。
“医闹”现象越来越多
“近年来,医患纠纷、病人和家属大闹医院的现象已经成为影响医院安全、有序开展工作的难题。”来自华北煤炭医学院的杨方委员对此深有体会。
去年深圳某医院出现了医护人员为防“医闹”戴钢盔上班的荒诞场面。“在我省各市,病人和家属大闹医院、打伤医护人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杨方认为医患关系演变到这一步有多种原因。
“在医改进程中,医疗的公益性下降,以药养医的医疗经营模式为医患纠纷埋下了伏笔。这反映到现实中必然是看病贵、看病难。看病花钱,而花钱就要治好病的心理,使患者及其家属对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医疗、服务水平要求越来越高。一旦在医治过程中未能达到其预想的结果,就会产生矛盾甚至发生冲突。”杨方表示。
“在就医过程中出现问题,无论医院有没有责任,一些患者家属就会大闹医院,更严重的是现在还出现了一些‘医闹’组织,专门帮病人或家属闹事。”来自沧州市人民医院的赵长虹委员说。
医患纠纷交保险公司解决
“我觉得应该逐步建立医疗风险保险体系,让保险公司介入,把医护人员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同时,患者家属还能得到合理的赔偿。”赵长虹委员说。
针对医患纠纷问题,杨方委员写了一份关于引入医疗责任保险机制解决医疗纠纷问题的提案。
“引进医疗责任保险机制是解决医疗纠纷、缓解医患矛盾的方式之一。现在许多发达国家,都把医疗责任保险纳入法定保险范畴。”杨方委员说,医疗责任保险机制的建立,可以在患者与医院之间构筑“防火墙”,避免了患者与医院面对面的接触,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与矛盾均由保险公司与律师进行解释与解决。
“应该建立适合国情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政府可以根据财政收入的情况支付一定比例的保险额度,医院和医护人员本人按工资收入比例支付一定的保险额度。”杨方委员表示。
作者:彭丽晗 网络编辑:!ThinkM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