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代表左起杜晓梅、王文刚、刘进昌
企业负责人与职工代表坐在一起,在工会的监督下,就提高工资收入等问题进行“谈判”。不少企业认为这是单方维护职工利益,对企业来说只会增加成本,不利于企业发展。
昨天下午,省人大代表、省总工会副主席刘进昌驳斥了这一观点,他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目的是促进企业发展,这项制度是对企业和职工利益的双重保护。
刘进昌代表
工资集体协商维护双方利益
“工会的职责是既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出资者的出资权和经营者的经营权。以前好像一提工会就认为工会和企业是对立的关系,这种看法是片面的。这个问题,我一定要和存在偏见的企业家们说清楚。”刘进昌说。
提到职工工资,刘进昌表示,有些企业认为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不违法,造成职工工资收入偏低情况很普遍,而《河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就是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企业职工和企业负责人坐在一起,可以在工会的监督下进行面对面的协商,这将改变过去工资标准完全由企业说了算的局面,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需要提醒的是,企业职工应该掌握一定的“谈判”技巧,谈判不是吵架,提出上涨工资的要求需要提供配套的数据分析和理由。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企业发展而言,不会减速反而会加速。工资集体协商,使职工的工资待遇与企业的经营状况挂钩,这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稳定人事结构,助推企业发展。”刘进昌说。
王文刚代表
给职工涨工资是应该的
“去年我们公司分三次调高职工工资500余元,使职工工资达到了1500~3000元。”省人大代表、衡水大鹏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刚说。听到这里,刘进昌笑着点了点头,肯定了他的做法。
王文刚说,去年物价上涨很快,给职工涨工资是应该的,也是很有必要的。“就算没有物价上涨这层原因,职工工资也应随着企业效益的提高而上涨。”王文刚深有感触地说,“适当上调工资,对稳定人心、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太重要了。”
提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王文刚笑着说,“我们企业几乎每年都会主动上调工人工资,比(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还超前呢。”
杜晓梅代表
工会应成企业、职工调和剂
省人大代表、保定市涞源县豪士达交电商场董事长杜晓梅说,这是第一次听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会”对她而言也只是个概念。听到刘进昌和王文刚的讨论,一直在一旁静静倾听的她不时点头。刘进昌告诉她,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就必须成立工会,并告诉她一些工会的常识。她当即表示回去后就提出成立工会的申请。
“看来工会应成为企业和职工之间的调和剂,以后有了工会,我的商场就会更好地发展了。”杜晓梅说。■文/本报记者李国静
■摄/本报记者任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