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国静)“其实跨界水污染问题不只在保定市存在,在全省其他地市也不少见。一些跨界污染问题,虽经多次沟通,但未得到妥善解决。”省人大代表、保定市环保局局长魏凤枝说。
魏凤枝在建议中指出,我省尚未有效建立跨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体制和合作机制,没有真正行成防治跨界水体污染、提高水环境质量、保障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制度,更没有实现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有效监督。这些原因都导致了跨界水污染的存在和加剧。
2007年12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但未对具体监督管理模式、污染补偿赔付方法进行详细规定,这就为各省立法预留了空间。为此,魏凤枝建议在国家立法原则指导下,根据本省实际,尽快制定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
魏凤枝在建议中指出,河北省可按照水的流域特性,组建统一的流域水质监督管理部门,突破现行行政区域管理体制在跨界水污染防治问题上的限制和弊端,切实保障上下游群众的用水安全。
同时,魏凤枝说,还要根据“谁污染谁补偿”原则,实施省内跨界水污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