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给了我黑的眼睛(09)
·2008-05-06 03:10:39·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上期提示:在的哥看来,指望一个女乘客能够简单明了地把她要去的地方一次性说清楚,可能性十分渺茫。

曾几何时,有件事情百思不得其解:溜客的时候,路边的人并未要车,可是从反光镜中看到,后面的车却停了下来,然后,那人就上车走了。开始我以为那是专车接专人的,可是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发现总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直到有一天,在一位乘客的喊声中,我停下了车。上车后他说:“老远我就看着你,还是没反应。刚干?”

他说对了,那时,我的确刚干没几天。

经我总结,这叫做“目视打的法”。使用此法的人士,基本上都是牛人,对于这部分人来说,目视打的也不全为了扮酷。因为他们总是一只手打移动电话,另一边胳膊下边夹着老板包,不能抬手,一抬手包就掉地下了。

你走到马路边,不论是否招手,只要想打车,的哥都看得出来,眼神不一样嘛。话说回来,这一行干足三个月,要是连这个都看不出来,这种木头也该转行了。这个能耐还包括非牛人打车,往往没等他们招手,车子就停在跟前了,说起来,真叫人叹为观止。如今,经常有人这样问我:“耶?你怎么知道我要打车?”

当然,牛人们也并非执著地使用“目视打的法”。比如遇到雨雪天气,基本不用此法,老远看见出租车,光招手还嫌不够,恨不能两条腿也抬起来,生怕的哥一双浊眼把他给漏了。目视打的?嘻嘻!任你目光如炬,远光灯般射将过来,雨中雪中,俺只看得见手舞足蹈的人儿。

跟车主喝酒的时候,我提到这事儿,他把啤酒瓶往桌上使劲一放,振振有词地说:“这叫此一时彼一时,懂不懂?”

车主的哥哥是香炉礁农贸市场的总管,学问大得很,时不时给报纸发个豆腐块什么的。尽管在我看来,都是些格式化文字,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的这个弟弟总以哥哥为做人之圭臬,不放过任何一个教诲我的机会。

“原来不懂,现在懂了,呵呵。”我不无谄媚地回答道。

他是一车之主,懂不懂?

(老鼠布诺)回复日期:2007-3-915∶20∶47

看了一页,忽然很想回个帖子。首先要赞马哥好学问。不怕你笑话,我中文系毕业都不大会用“圭臬”这样的词儿。去年在北京出差,遇到一个的哥给我讲了一路“原罪”,当时无限崇拜。要是哪天有幸坐了马哥的车,估计要五体投地了。

然后要赞赞大连的的哥。其实我家在大连附近的城市,每次回家坐飞机到大连然后转火车。有一次从机场坐车去火车站,那个的哥,应该叫的大叔,跟我说那个时间可能还有去我家的大巴,更方便,于是通过呼叫器问了几个同行,确定还有就拉我去车站。下车的时候,的大叔又帮我把行李送到大巴上才走。等大巴开车的时间我忽然发现水瓶忘在出租车上了,于是下车去买水,刚走到车门口,的大叔把车开回来了,举着瓶子冲我喊,“丫头,路上没水喝不行啊!”当时那个感动啊!

(未完待续)

下期提示:最让的哥恶心的事情,莫过于排了很长时间的队,等来个小活儿。

作者:  网络编辑:樊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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