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家商企共签《消费新责任倡议书》
·2008-03-14 00:27:23·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消费新责任倡议书》

“消费与责任”,是2008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年主题。值此“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河北青年报》联合43家商企共同向全社会发出“承担责任,共创和谐”的倡议。

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消费和谐,是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方面。消费者权益能不能得到充分保护,是检验市场经济是不是成熟、社会是不是和谐的一个重要标准。从这一点说,企业积极承担责任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当前,在消费领域的一些企业还存在一些不负责任的做法。商业欺诈、消费陷阱和霸王条款等已成为影响和制约和谐社会建设的不和谐因素。“消费与责任”,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消费责任的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努力营造和谐的市场环境,最大限度地消除不负责任因素,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承担责任,共创和谐,是“消费与责任”应有之义。在此,我们倡议石市企业经营者、消费者以及社会各界共同行动起来,推动和谐消费环境的建设。

让我们共同承诺:

一、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保障;提高对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的认识,切实尊重消费者的平等主体地位;将履行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经营理念,摆在突出位置。

二、加强企业自身检查力度,切实减少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产品与行为。

三、企业经营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严格遵守法律和市场经济规则,守法经营,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主动清除“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清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消费协议,以“客户至上”的原则认真处理消费纠纷。

五、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与知识的宣传、普及,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培养依法维权的意识。

六、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组织、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和广大消费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批评和建议,积极参与履行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履行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的水平。

七、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塑造企业诚信经营、注重保护消费者利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2008年3月14日

作者:  网络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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