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致校舍质量事故将追究领导责任
教育部和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
·2008-06-06 06:40:46·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本报讯(记者张伟)昨日,记者从教育部和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获悉,为吸取汶川大地震中校舍垮塌造成师生伤亡的教训,两部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作出要求。

抗灾标准应高于一般建筑

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针对包括河北在内的22个中西部省区市的教育厅(教委)、发改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教育局、发改委。

通知称,各地校舍的建设和抗灾标准应适当高于当地一般建筑。

选址不当造成事故要问责

通知要求,校舍的建设必须避开地震断裂带、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另外,校舍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贮藏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物理化学污染源地段以及高压架空输电线路附近等场所毗邻。

  对因校舍选址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质量事故将追究领导责任

通知要求,校舍建设自开工之日起,工程监理人员应保证每天在工地,实施全过程监理。

各地要对纳入“初中工程”建设规划的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校舍质量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作者:张伟  网络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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