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2008-03-13 11:09:27·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附录 2

固定电话机三包凭证

三包凭证是固定电话机消费者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享受三包权利的凭证。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固定电话机型号;

2) 固定电话机进网标志扰码号;

3) 产品产地;

4) 出厂日期;

5) 生产者名称;

6) 销售者名称(盖章);

7) 销售日期;

8) 发货票号码;

9) 消费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10) 修理单位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11) 维修记录项目:送修日期、送修次数、送修故障情况、故障原因、故障处理情况及退、换货证明、交验日期、维修人员签字。

附录 3

固定电话机性能故障表

说明书明示的功能缺项、不正常或功能键失效

无拨号或错号

无振铃

手柄无送话或受话

免提无送话或受话

杂音大无法通话(有线电话)

死机无法恢复或经常性死机

使用指示灯不亮

送受话器松动或脱落

手柄绳接触不良或容易脱机

拨号盘明显卡键

叉簧开关失效或不灵活

LCD 显示器不显示、显示错误、显示字缺划

长途锁锁不住明示的长途号码 ,锁定后不能拨紧急号码

录音应答装置不能留言、不能自动应答、录音听不清、遥控失灵

防盗器防并机盗话失效、偷话告警失灵、对线路产生干扰危害

自动拨号失灵

功能装置

来电显示器

不能显示来电电话号码

显示信息错误

音频拨号遥控器

遥控拨号失灵

无绳电话子机

不能实现与座机或者外线通话

说明书明示功能失效

电源变压器

不能正常工作

充电座

无法正常工作

充电电池

不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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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络编辑:王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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