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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我们一个宽松的乘车环境
·2006-11-24 05:41:16·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22日上午,一辆辆满载乘客的公交车在行驶到洛溪新城站时,纷纷被番禺执勤交警截停。交警以超载为由对司机开罚单,其中823路公交车被扣,车上乘客被转载。司机黄师傅称,开公交车20年,遇上因超载被扣车还是头一遭。(11月23日《南方都市报》)

  全国各地不时会有公交车超员受处罚的报道。几乎每一次都伴随着不同的声音,夹杂各方面诸多的无奈。交管部门怕失职,怕不安全;公交部门怕不超载要亏损,怕乘客不满意;市民怕太挤了丢东西,不挤又怕耽误上班、回家。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上车时要“冲锋陷阵”,下车时要“突破重围”。

  究竟一辆公交车应该承载多少乘客?公安部定的标准是以车辆出厂时的核定载客量为准,而按建设部的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容量按站立地板面积计算,每人不小于0.125平方米的标准,也就是除了座位外,每平方米可站立8人。

  两重标准,各自为据,公交企业无所适从。其实,按额定人数来界定是否超载的标准也并不太科学,因为大人和孩子不一样,胖人和瘦人也不一样,而且车本身的新旧情况不同,承载能力各有差异,是否超载常常引发“口水战”。

  城市公交是市民最经济、便捷的出行方式,而公交车普遍超载却是一个普遍现象。面对安全隐患,交管部门采取查扣或罚款的方式,也无可厚非。广州的公交企业表示公交车要增2/3才能不“超载”。如果按照这个不“超载”的要求,恐怕全广州的公交车谁也走不了,因为都要“塞”在路上了。

  要改善城市的公交问题,首先就得解决“公交超载”问题。由此我想到“禁摩令”、“禁电令”,本来,许多城市里现有的公交车尚且不能保证市民出行的需求。而在“禁摩”、“禁电”之后,将有更多市民参与这“挤”车的大军行列里来,无疑会让“公交超载”问题雪上加霜。

  要解决“公交超载”问题,必须要“管”,而更重要的是“疏”。一是尽快出台一个切实可行的公交车超载标准,保证公交车在人们出行高峰期的安全行驶,保证为乘客提供一个相对宽松、舒适的乘车环境。二是给予市民更多更便利的出行选择,科学地分流公交客流,从而让市民能够“行得了”,而且“行得好”。
作者:叶花果 编辑 鲁开盛  网络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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