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学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比较薄弱。29日,东城工商分局东直门工商所工作人员,为东城艺美小学送去的印有消费维权知识的扑克牌,受到学生们欢迎。(5月30日《北京青年报》)
“受到学生们的欢迎”,我非常相信。但是,学生们究竟欢迎的是《消法》,还是扑克牌呢?
小学生对《消法》知识比较薄弱是事实,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未满十周岁的小学生属无行为能力人。对于小学生的消费行为,不要说一些家长不会给钱,就算家长支持,一些商家敢不敢轻易把商品卖给他们,还是两码事。小学生很少有机会消费,更不用说维护消费权益了。
小学生的心智尚未成熟,《消法》的话题,似乎距离他们太远,给他们讲“消费维权知识”,他们会感兴趣吗?相反,对新生事物抱有强烈好奇心的孩子们,面对花花绿绿的宣传品,他们是被上面的文字所吸引,还是仅仅对印有“JQK”的扑克牌更有兴趣?专门给小学生提供扑克牌这样的“游戏工具”,家长和老师们看到了,有何感想?
扑克牌可以游戏,对于成年人来说,将扑克牌作为一种载体,印上相关的宣传内容,寓教于乐,可以提高宣传的效果。“维权扑克牌”、“扑克牌通缉令”等流行,就体现了人的智慧。
而给小学生发放《消法》扑克牌,不但难以达到宣传的效果,还给孩子们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游戏工具”。到最后,知识没有普及,小学生倒是学会了打牌,岂不是弄巧成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