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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代表信息不该被“保密”
·2007-06-04 00:06:43·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日前,合肥市物价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污水处理费调价听证会代表名单。其中,8位消费者代表仅公布了名字,具体身份及联系方式没有公开。(6月3日《新京报》)

对于听证会代表成“保密”状态的原因,物价局是这样解释的:“听证代表的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没有征得他们同意前,不宜公开。”“如果有群众对污水调价有看法,可以通过物价局等渠道反映,没有必要集中到听证会消费者代表那里反映。”看起来,其目的是出于对听证代表的“保护”,可实质上呢?

听证代表到底代表谁?是为谁说话?这一点相信大家都明白,听证代表其实就是集中民意,反映民意,为民意代言的化身。如果身份处于“保密”状态,那他们的信息源就处于闭塞状态,就可能会与民意绝缘,代表的也仅仅是他们自己。同时,由于不能被很好的监督,他们也很有可能存在着被利用和误导的“危险”。

在我看来,听证代表的信息之所以被“保密”,其原因无非是一个:害怕听证代表收集了更广泛的民意,在听证会上使自己难堪。代表们如果听取了民意,广泛集纳了民意,在听证会上必须要为民意代言,肯定会说出与物价局“预设意图”相反的意见,使听证会不能“一帆风顺”、“水到渠成”。也许当初在选择听证会代表的时候,就是想使这些代表成为“花瓶”,仅起到走走过场的作用。

令人颇感讽刺意味的是,其实许多听证会代表并不想被披上“神秘的面纱”,他们也想听听民意,也想在听证会上有所作为。可见,物价局的“一相情愿”是没有得到应有回报的。

听证会是实施民主决策的好载体,它的公信力就是在公开的环境下建立起来的。近来,许多听证会遭遇了信任危机,其原因就在于听证会的各种程序被人为的扭曲,结果导致了结果非正义。一些听证会也因此成为涨价的别名。

在我看来,要想使听证会真正取得民众的信任,真正成为民主决策的平台。首先,要有一个科学、公开、公正的代表筛选程序,使选出的代表能够真正代表民意;其次,让所有的代表的活动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这样能够促进他们在行动时表现出公众的意志。

  听证会不能“保密”,其代表更是不能被处于“保密”状态。

作者:■林卫萍  网络编辑:杨海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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