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 >> 热点评论 >> 正文
临时价格干预来得正是时候
·2008-01-18 04:19:25·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国家发改委16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发改委日前公布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决定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不过,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只是极少数价格上涨较多的与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主要包括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昨日本报A19版)

  临时价格干预来得正是时候。在CPI一路攀升,物价上涨已经深深影响到群众生活的时候,国家对与老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很有必要。
  此前,面对物价持续上涨,国家也采取了不同措施平抑物价,尽管取得了一定效果,但老百姓因物价上涨而感到的压力并没有根本缓解。从民生利益角度考虑,需要国家对事关老百姓生活的商品及服务采取重磅干预,让不合理的物价转入正常轨道。
  临时价格干预是民生利益的现实需要,也是在法定范围内进行的。  
  《价格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价格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
  政府干预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手段。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有时也会失灵,而这需要用政府“看得见的手”干预,特别是当失灵影响到社会安定的时候,就更需要国家行政干预。
  2007年5月份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出现较大幅度上涨;2007年8月份以来,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连续5个月超过6%。部分重要商品价格明显上涨,一些企业趁机哄抬物价,不合理涨价已影响到社会的安定。此时干预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保障。
  无论是从民生利益,还是法律规定,抑或是市场运行来看,临时价格干预都是必要的。
  我们相信,国家这次行政干预,能够在尊重市场规律、严守法律法规下稳妥进行,能够有效缓解民生压力,能够避免在价格干预过程中出现走偏现象。
  市场经济的成熟运行需要发挥好市场和政府干预这两只手的作用,只有“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配合好,用得合理、得当,才能打出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一套组合拳。

作者:王攀  网络编辑:杨海翠
相关新闻
请您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