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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天价仲裁费堵塞依法维权之门
·2008-01-23 01:16:40·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重庆某集团的204名职工日前为讨薪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却收到了该市万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出的一张34万余元的仲裁收费通知单。而如果直接到法院起诉,只需10元。(1月22日新华社)
如果是律师打官司,按市场价格收取律师代理费,倒无可厚非。但是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劳动仲裁机构竟然向维权职工收取天价仲裁费,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按照相关规定,劳动仲裁是法律诉讼的前置程序,职工没有劳动仲裁不受理通知书或裁决书,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样的语境下,劳动仲裁成了劳动者提起法律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机构本应该本着公益原则,维护政府公信形象,但劳动仲裁机构如此狮子大开口收取仲裁费,除了涉嫌趁火打劫外,实际上是把困难群体挡在依法维权的门外,逼劳动者走过激维权之路。
尽管政府三令五申不能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并且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是欠薪、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件仍然不断发生。现在经常能够看到一些讨薪不成而采取过激手段的恶性事件,对照职工遭遇天价劳动仲裁费的新闻,我们要问,依法维权渠道不畅通,他们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笔者担心的是,如果有关部门无视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固守劳动仲裁门槛,坐收天价仲裁费,势必会恶化劳动者本来就比较脆弱的维权环境,伤害劳动者群体的利益,引发更多过激维权案例,增加政府部门的压力,损害政府的公信形象。
当然,天价仲裁费堵塞劳动仲裁大门的个案或许不具有代表性,但是依法维权成了奢侈品的个案也值得有关部门引起足够的重视。改善劳动者维权环境,降低劳动仲裁门槛,政府部门责无旁贷。
对此,笔者建议,鉴于劳动者维权案件的特殊性,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生效前,政府是否可以考虑对弱势群体给予必要的保护呢?比如,减免仲裁费用,打破先劳动仲裁后起诉的传统惯例。在劳动者无力支付仲裁费的情况下,准许劳动者起诉维权。由败诉一方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或者,由政府给劳动者讨薪提供制度支撑与法律援助。拓宽劳动者维权通道,降低维权成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胡艺  网络编辑:杨海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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