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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易中天
·2008-01-06 23:07:04·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近日重庆人况力彬花50元诉讼费,在重庆渝中区法院起诉了易中天。理由是《品三国》(上)差错率超过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低于万分之一的规定。(1月5日《重庆晚报》)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即便《品三国》(上)出现些疏误,也是人之常情。而况力彬既以之为出错,则也大可“疑义相与析”,与易先生进行商榷;相信若是属实,易先生自亦当有实事求是之态度、虚心接受之雅量。
而既告上法庭,所争者即当为权利。要是《品三国》(上)差错率确实超标,那么况力彬自可认为所购图书“伪劣”,进而索赔维权。可是观乎所言“索赔并不是我的最终目的”,其志并不在此,那又告什么呢?
《品三国》(上)差错率是否超标了呢?“清单中,目前只有十处,共计19个错、漏字,尚未超过23个”,也就是说,尚未涉及构成权益侵损问题。然而,况力彬却已是“主题先行”,“告”字当头,“小心求证”尚未搞清,“大胆‘诉状’”即已递上了……
对此况力彬解释称:即便“只找到1处错误,依然可以告易中天,只是最终会败诉”,全然一副不告白不告、且先告起来的架势。固然,况力彬是有此“只是最终会败诉”而去“败诉”的权利,可是于司法资源而言,难道不是涉及浪费?而对易先生而言,难道不是在草率行事,横加了无谓搅扰?
上法院是你的权利,但对包括学者在内的所有人,还请宽容、爱护一点,好不好?

 

作者:于立生   网络编辑:杨海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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