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因姓名问题换第二代身份证遭拒,正在贵州读大学的鹰潭人赵C向鹰潭市月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当日,法院受理了此案。(今日本报A16版 取名“赵C”换身份证遭拒)
“赵C”不是新闻中的化名,而是生活在现实中的姓赵名C了21年的大学生。对于姓名,曾有个经典段子:站在地平线一声唤,130万王伟齐声喊“到”!段子是说许多国人姓名无特色,重名太多。
公民的姓名权问题,归属民法范畴。虽然我国尚未有《民法典》,但目前实施的《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一个使用了21年而且也已经有了一代身份证的公民名字突然之间却不能用了,换谁也难以接受。
“赵C”进不了户籍网络程序,于是民警建议赵C改名。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拒绝为赵C办理二代身份证,看起来理由也很充足:“公安部有通知,名字里面不能有‘C’字。”
公安部确实有一个正在起草并征求意见《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该条例规定:姓名中不得使用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自造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符号及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不可否认,《姓名登记条例(初稿)》是有一定建设性的。但是,对于一个尚未正式实施的条例,好像并不能作为拒绝为赵C办理二代身份证的理由。
如果仅仅是因为“进不了户籍网络程序”就不能为公民办理二代证,那么我们要问:“是以网络程序为本,还是以人为本?”
虽说姓名只是人的代号而已,但其中却不能排除起名者的蕴含深意。对于中国人的名字可不可以涉及外国字母,这本来还是正在热议的话题。也正因为如此,公安部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才没有立即生效施行,而是征求意见。我想,这个“意见”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可以提,当然也应当包括赵C吧?
基于此,我们要说,对于本行政诉讼案,赵C状告公安局的最大意义不在输赢,而在于引发人们对公民姓名权方面的思考和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