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晚,河南平顶山一单身联谊会上,一名37岁女子拍卖了自己一天的约会权。起拍价从20元开始叫价,最终被现场一名46岁的男子以1999元现金夺标。(1月8日《东方今报》)
我本来以为,约会,就是两个人事先联系好,约定一个合适的时间会面,至于会面以后做什么、怎么做,我还真想不出来。可是,主持人的提醒是很值得推敲的,既然“约会的内容”“可以更宽泛”,那么,可以宽泛到什么程度?是要看两个人的“合拍指数”,谈得来就谈,谈不来就散呢,还是有其他什么呢?如果是前者,拍卖者是有思想、有自由权的;如果是后者,“约会权”确实有足够令人想像的空间。
尽管联谊会的主办方声称拍卖款的30%部分捐献给养老机构,但是这种拍卖仍令人置疑。因为参加派对联谊会的都是单身男女,如果是帮助他们找到生活中的知己,用趣味的形式让他们多接触了解无可厚非,可是把这些男女当成拍品,且“拍卖”令人想入非非的所谓“约会权”、“拥抱权”,并由拍得者出资,其中的名堂恐怕就不是交友这么简单了。
恕笔者孤陋寡闻,如果真把一名女子一天的“约会权”完全交给拍得的这个男子,他另有所图怎么办?这名女子心甘情愿地听“他”由命了?女子不从,男子能讨回拍卖款吗?
女子“约会权”是个啥玩意?圈中人物,千万别做自欺欺人的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