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原告到法院复印卷宗时,竟在卷宗里发现法院退休的老庭长左振江写给现任副庭长李恒轩的条子,条子上面,老庭长请现任副庭长对被告“高抬贵手”。李恒轩说,这张纸条并没有影响案件的判决,“我如果在乎这张纸条,你就见不到纸条了”。(1月9日《南方都市报》)
法院老庭长写说情纸条,现任副庭长收说情纸条,这样的事情出现在现代社会中的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个丑闻。至于这张纸条是否影响了案件的判决结果,自然会有有关方面去调查。笔者想说的是:我们绝不能局限于该案件来看待那张说情纸条,一定要给予那张说情纸条足够的“在乎”。
提醒我们“在乎”说情纸条的,是“并不在乎”说情纸条的现任副庭长、审理该案件的代理审判员。他说,纸条没有影响案件的判决,“我如果在乎这张纸条,你就见不到纸条了”。他还说,左振江是法院退休的老法官,平时就爱写个纸条。对此,笔者非常诧异——一个审理案件的法官,怎么能够对说情纸条“不在乎”?你岂能收下这样的纸条而且不向上汇报?而一个退休老法官,“平时就爱写个纸条”,他写的纸条都交给了谁?为何没有人制止?为何没有人揭发?为何没有人处理?
不管是案件的当事法官,还是退休老法官,或者是也收到过纸条的、知道有人在写纸条的其他法官,他们对说情纸条的这种“不在乎”,让人十分忧虑他们的法律信仰。如果连法官都对法律缺乏信仰,这样的环境无疑十分可怕,因为老百姓将无从知道正义的源头在哪里。
法官“不在乎”说情纸条,老百姓则很在乎他们的这种“不在乎”。这张偶然被原告发现的说情纸条,应当成为响亮的警钟——一定要想办法,让法官对说情纸条给予足够的“在乎”。
这里说的足够,不仅仅是不能写说情纸条,不仅仅是不能收说情纸条,不仅仅是不能让说情纸条影响案件判决。更重要的是,要让没有法律信仰的人当不上法官,要让写说情纸条、收说情纸条的法官混不下去,要让滋生说情纸条的土壤彻底从法院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