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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勇撞劫匪”应尽快形成判例
·2008-07-18 01:09:31·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13日凌晨5时,一位女司机在广东顺德某社区开车出来后,被三名劫匪抢去1万多元现金,司机随即启动汽车追赶,过程中劫匪一死一伤。

为鼓励公民及时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来捍卫自己和他人、国家的人身、财产安全,1997年修正实施的《刑法》扩展了正当防卫的权利。《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只有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并且“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还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从报道看,女司机行为都符合“无限度防卫”的条件,不涉嫌犯罪。但这些行为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最终必须由有关部门最好是法院来判决认定。

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为案件定性,最好是由法院特别是最高法院对案件进行总结,形成判例,供全国参考。(作者杨涛7月15日《广州日报》)

作者:  网络编辑:石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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