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版昨日头条评论关注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视角固然很好,但我觉得刑法修改更应持续关注,涉及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窃取、收买要究刑责,“老鼠仓”行为最高可判十年,以及对领导干部“身边人”参与作案如何定罪等,都是公众很关注的。
——广东 钟鸿鹄
过去历次刑法修改,更多突出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严”的一面,而忽视了“宽”的一面。此次修改贯彻“宽严相济”,体现了法治的基本思路和法的进步,正如本报昨日评论中所述“当以法律参与的方式推动政府改革”。关注法律进步,就是关注改革进步。希望多多发表有见地的观点。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