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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是否成“大师” 何需教育部门“认定”
·2008-09-16 08:45:44·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9月14日《京华时报》报道,“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于9月10日在上海举行了‘余秋雨大师工作室’授牌仪式。上海市教委领导认为,在上海艺术类高校中充分发挥国内外公认的文化坐标人物的引领作用,一定能够更加有效地推动上海文化的提升。”

对于被称为“大师”一事,余秋雨称:在听到成立“余秋雨大师工作室”后他曾作过几次努力——“希望删去‘大师’这两个字,但没有成功。这是教委的一种架构性设计,要改动有一定的难度。后来我想,比‘大’字等级更高的是‘老’字,一个人先成‘大人’才能成为‘老人’,那么,既然我已经做了大半辈子的‘老师’,那就后退一步叫叫‘大师’也可以吧。”——倒还真是一副欲迎还拒又或欲拒还迎的架势。 

但何谓“大师”?《辞海》的解释是:“有巨大成就而为人所宗仰的学者或艺术家。”,相信“余大师”不会对此不知。如果严格界定:大师,其一,须在本专业或领域成就卓异;其二,美誉还当超出本专业、本领域,而广具公众影响。二者缺一不可。 

审视一下余秋雨:教授、博导,做过上海戏剧学院的院长。但是在教育领域,有何卓异成就?素未听闻。 

以学术论,从事过戏剧及美学研究,但正如他自己所说:“艺术美学,包括城市美学”“搁置多年”;虽曾出版若干学术论著,但成就是否超拔,影响是否深广,还是仅局限于小圈子内呢?要说美学大师,宗白华是,朱光潜是,李泽厚也近之;但余秋雨恐怕还只是在路上。

以文学创作论,近20年间,余秋雨以其《文化苦旅》等系列文化散文,一纸风行;余氏也因此为公众所认识。但其作,艺术质地又如何呢?恐怕终究还得交由时间来检验;所谓广为人知,却也并非是以口为碑,以心为碑,美誉一片,而是毁誉参半,又从何而言“为人所宗仰”呢?

文学是文学,教育是教育,终究是两码事。以散文创作而为人熟知的余秋雨,是否为大师,又何待教育部门“资质认定”呢?是否为大师,终究也应是取决于文学共同体内部及广大读者、公众的评价!而今既然“大师“帽子随意派送,如果有悖于民意呢?上海市教委不是在扛着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在开玩笑吗?  ■于立生

 

作者:于立生  网络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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