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是问责的细节化
差了两个字免了三个官员,无疑是官员问责向细节化过渡的新鲜事。我国某些公共管理领域上的粗枝大叶由此可见一斑。或许被罢免的几名官员心里还嘀咕:太“小题大做”了吧,差了两个字又害不死人?
我却认为,此并非小题大做。这样的“公文错误”并非小题,它折射出的是公共事业管理者身上的一种惰性思维。
为官员增加为官“难度系数”的监督人是以“深喉”的身份出现的。如果“揪错者”本着“大家都是官、难免写别字”的怜惜思路出发,就不会扮演这根“罢官导火绳”。
可以说,作为公仆,如果感到无监督、少约束、无重负,浑身轻松,那么所提供的服务就会经常“笔误连篇”;相反,如果来自社会公众对公权的监督压力无处不在,揪出像巴中这样的“别字”庸官就容易得多。■周明华
应该习惯这种问责
据说,巴中市的问责真的问出了高效率和好风气。
网上一个调查显示:对这样的处罚结果“理解”的,认为通知出错暴露相关人员责任心不强,重罚可整顿工作作风的占大多数;而表示“不理解”的,认为通知出错仅是笔误,免职处罚过重,小题大做的只占少数。
应该说,巴中市的问责制度,是效能政府建设的制度性进步。问责力度的增强,威慑力量就会增强;问责制度化、持久性,才能让问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相当长时间以来,在政府机关大家都还不习惯于“问责”,但当问责随时随地可能落到自己头上时,工作责任心想不加强也难,最终由“不习惯”到“习惯”。问责是手段,而建立法治政府、效能政府、亲民政府才是目的。■冬雪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