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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员3月底前进驻药企
·2007-02-26 03:03:19·来源:《北京晨报》·浏览:
  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市于2007年3月底前向血液制品、疫苗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并在总结派驻监督员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安排向静脉注射剂和重点监管的特殊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的工作。

  派驻监督员主要对药品生产企业执行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派驻监督员应定期向派出部门报送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作者:  网络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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