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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交易设结算专用账户
·2007-03-23 01:34:53·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据新华社电 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上通过房屋中介机构买卖房产,买房者担心交了钱办不了过户,卖房者担心过了户收不到房款。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手颁布的《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规定》将为个人二手房交易铺设一条“安全通道”。

  北京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22日告诉记者,北京市新规定自4月15日起实施,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必须通过商业银行设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双方交易资金。交易当事人也应根据需要在银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作者:  网络编辑:!Think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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