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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高校校名不得冠以中国等字样
·2007-03-03 01:59:55·来源:《北京日报》·浏览:
  据《北京日报》报道,新设置的高校将不能在校名中使用“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这是记者日前从教育部了解到的。据了解,教育部出台《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严格管理普通高校的设置工作。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新设立的高校校名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不以个人姓名命名,不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高校更名时将视具体情况执行此项政策。高校更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学院”更名“大学”,要从严掌握标准。
 
作者:  网络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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