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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晚报》报道,不参加社保者,档案将无处接收;失去联系超过5年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将自动终止托管。这是记者从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23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的,这也是继1997年该市出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对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和健全。
与10年前公布实施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此次新规增加和明确了很多新内容:如在流动人员档案接转手续上,明确要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不再接收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手续不完备、不按规定要求参加社会保险及其他不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人事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