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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超长待机时间广告说的大多不准
·2007-08-16 03:34:41·来源:京华时报·浏览:
  据《京华时报》报道,14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其网站上发布“关于手机广告中‘待机时间’的审查提示”,指出一些手机广告对于超长待机的宣传,存在未明示数据来源等问题,此类广告今后须明示数据的来源。
近日,一些手机广告中的超长待机时间宣传,如待机“58”天、“26”天等,引起了消费者的关注。北京市工商局对这些广告进行调查核实后发现,这些待机时间的数据,都是在特定实验室环境下的检测结果,但实际使用中的客观原因不同,所能达到的待机时间与实验结果存在一定的偏差,但在广告中,并未对这些情况做出明确说明。
14日,北京市工商局表示,按《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有关单位在发布此类广告时要认真审查广告的证明文件,如果“待机时间”是实验数据,须在广告中明确表明数据的来源,明示该数据是在实验室条件下的测试结果。
作者:  网络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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