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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干部“公车私驾”肇事近年共35起致26人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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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23 23:53:10·来源:新华社·浏览: |
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获悉,2005年以来广西发生35起领导干部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酒后驾车等交通肇事案件,致26人死亡,其中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通肇事案件10起,县、市、区机关单位18起,乡镇机关单位7起。
2006年9月20日,时任全州县建设局党组副书记的蒋某某酒后驾车,造成在路外作业的群众1死2伤的重大交通事故。2007年3月20日,时任河池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的韦某某驾驶借用的小汽车,由于操作不当,车辆失控,造成1名行人死亡。 |
| 作者: 网络编辑:樊丽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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