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日获悉,2004年至2007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及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3822人,这些犯罪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十亿元。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工作集中查办这一领域犯罪。
最高检副检察长王振川说,目前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情况仍相当严重。主要表现在:个别地方无视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律政策,盲目发展,甚至以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代价;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土地监管职责,或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的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有的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屡屡发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