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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例盗窃救灾款案一审宣判
·2008-07-03 06:53:53·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据新华社电浙江省首例盗窃救灾募捐款案日前一审宣判:被告人杨浩在母亲病重、父亲又遭遇交通事故而急需用钱时,将手伸向单位组织给四川灾区的捐款,被浙江海盐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据悉,杨浩盗走了公司的42249元募捐款。第二天,因为良心不安,他选择了自首,并将募捐款如数奉还。

据了解,这笔捐款目前已顺利汇往四川灾区,其中还包含着杨浩捐的120元。

作者:  网络编辑:樊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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